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清明节:4月2日(星期六)、4月3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,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1天。4月4日晚上全体学生上自习。
清明节期间,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 各班加强在校生和离校生的分类统计管理,教育学生不坐三无车辆、不去危险地段游玩、不参加非法营销和借贷活动、不吃地摊食品、不在宿舍打麻将、酗酒;在外实习学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。
学院值班领导王小会副院长(13830991686)李霞副院长(18993930063)朱燕副书记(18993930511),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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