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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细则

来源:学工   作者:   编辑:lscxqjy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3-12   点击数:

学前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细则

为加强学生管理,确保我院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、生活秩序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学生安全管理规定

(一)自觉遵守教室、实训室、宿舍、图书馆、运动场、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各项规定,服从管理,讲文明、讲礼貌。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
(二)妥善管理个人财物及有效证件。学生外出或假期离校,个人物品要按要求妥善保存,防止被盗,一旦发生被盗案件,应保护好现场,并迅速报告宿管部门。

(三)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或夜不归宿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者,需报请本班辅导员及相关学院领导同意并履行审批手续,否则,一经查出,以违纪论处。

(四)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接电源、使用电炉、电热器、酒精炉等大功率电器及其他燃器具,违者没收器材,予以罚款和纪律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者,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
(五)凡我院学生必须注意饮食安全,不得随意食用小摊小贩食品,禁止在校园及宿舍内抽烟、酗酒、赌博等,违者,以违纪论处。

(六)学生参与学校各项社会活动,必须遵守国家法令、地方性法规,尊重民间风俗,遵守社会公德,不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,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和学院、学校声誉。

(七)周末、法定节假日,学生外出办事或在学校所在市、县境内旅游一般要求二人以上同行。在出行期间,本人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,安全责任自负。正常教育教学时间,学生必须按时上课,有事请假,不得无故缺课。下晚自习后,无特殊原因,不得外出。否则,后果自负。

(八)同学间发生矛盾和纠纷,要及时报告老师和学院协调解决,严禁将校外人员或同乡带入学校参与解决矛盾或纠纷。

(九)严禁学生进酒吧、录像厅、营业性舞厅,严禁通宵上网,违者,按校纪校规处理。如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。

(十)严禁学生到水库和河滩上游泳,违者,一经查实,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理。事故安全责任自负。

(十一)与校外人员或其他陌生人交往要增强警惕性,注意自我保护,不轻信他人,不将个人信息随便泄露给他人,防止受骗上当,必要时可向学校或公安部门报警。

(十二)学生不听教育和劝告,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产生不良后果者,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。

二、学生考勤管理办法

(一)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、学院统一安排、组织的一切活动。各项活动均实行考勤。

(二)因故不能参加考勤时,必须请假。学生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。请假期满要办理销假手续;延长请假期限,须在期限未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。

(三)请假两天以内者,由辅导员批准,送学院团总支备查;请假五天以内者,由学院副书记批准;请假一周以上者,辅导员、学院副书记加注意见后,学生处批准,教务处备查;请假二周以上者,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。

(四)凡未经请假未获批准,超假未办理手续者,均按旷课论处。

(五)正常上课期间旷课时数,按课表内实际上课时数计算,上课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,计为旷课一学时;无故不参加早操,缺勤1次计为旷课一学时,晚自习缺勤1次计为旷课两学时。

(六)节假日期间,学生必须按学院安排,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离校,节假日期满当天晚自习前返校。

(七)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无故缺勤者,每缺两小时按旷课一学时计算。

三、学生宿舍管理规定

(一)遵守宿舍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,禁止晚归、夜不归宿现象,服从管理人员管理。

(二)每个宿舍应选出一名舍长,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;建立值日生制度,保持宿舍内、外干净整洁(各种制度,如舍员一览表、值日生安排等,整齐地贴在宿舍门背面);每位同学按要求整齐悬挂本人床位卡;室内物品放置整齐统一,不得在宿舍内、外堆放垃圾,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。

(三)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按时起床、就寝;宿舍内保持安静,严禁在宿舍内抽烟、酗酒、聚赌、打架斗殴。

(四)爱护公物,防火防盗。宿舍除统一安装的用电设施设备外,不得乱拉乱接电线。

(五)宿舍内整体效果协调、格调高雅、美观大方;宿舍成员团结、行为文明,同学之间关系融洽、互帮互学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学前教育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3月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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